臺北車站本月9日發(fā)生駭人性侵案,1名44歲男通緝犯在車站大堂,將醉倒的71歲香港籍女游客拖到墻邊性侵10分鐘才有人制止。臺北地檢署今(28)日依乘機性交、公然猥褻罪起訴疑犯,指其在偵查中翻供否認犯行,犯后態(tài)度惡劣,具體求刑7年。
據臺媒中時新聞報道,起訴書指,被害人來臺觀光,臺北車站周邊暫住4日,進而與案中疑犯邱勝明相識,9日早上11時許,邱男與被害者及數名街友在臺北車站大廳東側飲酒聊天,下午15時22分,其他街友陸續(xù)離開后,邱男見被害者不勝酒力,無力抗拒,先以雙手環(huán)抱將被害人拉至大廳墻邊性侵得逞。
事后經旅客錄像搜證后報警處理,警方下午3時37分許,獲報到場逮捕邱男,被害人向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提告?zhèn)赊k。
檢方指出,邱男在被害人仍有意識時,明知對方肢體動作已有抗拒,卻利用對方因酒醉已失去意識,不能抗拒情形下,公然在臺北車站人來人往的大廳為本件犯行,且邱男雖原在警詢中坦承,卻又在偵查中翻供,犯后態(tài)度惡劣,審酌被害人因此事件所造成之傷害,請求法院被告有期徒刑7年,以昭炯戒。
來源︱星島頭條網
編輯︱梁景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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