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、政治獻金案,臺北地院日前裁定柯文哲、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自8月2日延押至10月1日,使柯、應皆提出抗告,但遭臺北“高等法院”于11日駁回確定。
民眾黨痛批,再次赤裸裸暴露司法徹底淪為政治工具的丑態(tài),搬出“犯罪嫌疑重大、羈押原因仍在”的例稿,駁回理由模糊不清,剝奪柯文哲人身自由長達12個月。
▲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抗告遭駁回,將被延押至10月1日,使羈押時間已累計長達12個月。 中時資料照
來源︱中時
編輯︱楊睿奇
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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